棉花

表扬卖肉的 发表于 2005-11-23 14:10:06

  1.

 
我坐在街边的一家冷饮店里,要了一杯酸梅,一杯果汁。我是喝完酸梅之后才要的那杯果汁。我觉得味道满好的。我是第一次。这样不准确。准确的说法应该是这样,我第一次坐在街边的这家冷饮店里,等我的送货人到来,平时都在出租车上,但今天太热了,是我主动提出要更换一下交货的地方。他说要得。他必须听我的。如果他说要不得的话,他就别想在这条街上混了。可以看出我是一个混得比较好的流氓。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混得好的流氓一般都是鸡头。那时所说的鸡头,比现在所说的吃软饭的地位要高点,当然还不仅仅是高点,而且要高出很多。因为在当时,我有的是钞票,脖子上还戴有24K的金子。那是我女朋友送的,我女朋友每隔一段时间都要从广东那边给我寄伍仟块钱来,有时是陆仟,最多的时候,还会一万一万地给我。我太喜欢赌了,总是把她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一张一张地输出去。我真他妈不是人。我原以为那些镇静剂能让我安静地躺下,没想到它的副作用就是让我脑壳是旷的。旷的是她们的原话,也是一句土话,意思就是说我脑壳有毛病。脑壳有毛病的人怎么可能不输钱呢?所以到最后,我决定不赌了。

我觉得赌来赌去的没什么意思,包括吸食毒品的时候我都觉得没什么意思,有时真想把那些该死的玩意统统地扔出窗外,可那样也没什么意思,扔完之后我一定会像疯子一样地跑到楼下,重新把它捡回来。我疯了的样子一点都不像街上的疯子疯了的样子,而是一个整天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关疯了的疯子的样子,那样子太可怕了,仿佛是突然之间的事,又仿佛不是,总之我现在还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事情我们就不要去说了,还是回到我比较正常的状态,喝果汁的状态。我是六点钟准时进来的,六点二十五分的时候,我依然很正常,到了六点二十七分的时候,我就有些不正常了。开始是骨头的关节部位有那么一种隐隐的酸痛,后来是眼睛水清鼻子什么的跟着往外面冒。每到这样的时刻,我就知道自己不行了,如果再这样等下去,我会非常难看的。我得赶紧打个传呼去催促一下我的送货人,但我又不能亲自去打。这问题显得有些复杂,我们不妨来试着分析一下。

一、 他可能正在搞注射,一针下去之后便倒在了床上,当然也可能是沙发上,总之他晕了,没办法起来。

二、 警察早就把他盯上了。他们正用软硬兼施外加吓哄讹诈的办法要他把传呼中显示的那个隐藏已久的地下分子交出来。他正在进行顽强的抵抗,可他抵抗得住吗?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我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这百分之五十也仅仅是根据我们事先的约定,谁出事了,谁就在回传呼的时候故意打两个饱嗝,打饱嗝是不容易引起警察注意的,因为警察也知道,吸毒的人胃都不怎么好。但我又有百分之五十的危险,万一他扛不住了,把老子吐了,我该怎么办呢?好多朋友都是因为那些该死的传呼而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当然也谈不上什么前程,不过是暂时还有两个钱儿,还能舒舒服服地抽几口。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不仅不能舒舒服服地抽几口,我还存在着百分之五十的危险,以及眼睛水清鼻子什么的还在跟着往外面冒。 

我该怎么办呢?我抬起头来,觉得坐在对面的那个穿牛仔短裤的女娃子可能会帮我。我只是根据她抽烟的姿势来判断,她差不多是在外面混的了。我需要的就是这种想到外面来混的。喂,能帮我个忙吗?她说我又不认识你。我说在外面混的都认识,我叫二娃,难道你没听说过?她说我听说的二娃很多,有张二娃李二娃王二娃。我说我就是张二娃,其他的几个二娃都没有我混得好。她说是吗,怎么没看出来,不过你戴墨镜的样子还真有点像。我说,这你就误会了,戴墨镜并不意味着我就是曾经叱咤在这条街上的二娃,当然不戴也不意味着我就不是。实话告诉你吧,自从我开始大量地吸食那些白色的粉末后,我整天都觉得神情恍惚,目光呆滞,我戴墨镜的目的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目光呆滞。可我遇到了一点小小的麻烦,送货人失约了,我不知道他那边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了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我只能冒着百分之五十的危险到外面去给他打传呼,但这个传呼又不能由我亲自去打,而应该让一个陌生人打,我的意思你听明白了吗?

她说明白了,你是吃粉的,和我男朋友一样。但其中的差别,她又有所不知。她太小了。贩卖与吸食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以贩养吸又是另一个不同的概念。我大致属于后者。我的原始积累无庸质疑地归功于我的女朋友。换句话说,我属于先富起来的那部分。还没有富起来的那部分,一般都在街上抢包包。比如刚才,她男朋友就在街上抢包包。但运气不好,他所抢到的包包里面,都没什么钱,所以他又回去了,他不得不为了一百块的现金,而继续在街上奋斗。

那时的一百块,都是蓝的,蓝得就跟你见到的唏哩哗啦的新的或旧的一样,不管有多蓝,都只够买一个包子。这里所说的包子,不是包子铺里的包子,是毒贩分装以后的小包,每个小包,通常都只有0.08克。她说太少了。她的意思不是每个小包装得太少了,是我只给她一个太少了。所以她又说,要是给两个,我就马上到外面,帮你打传呼。

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这时的时间,意味着折磨。还不仅仅是折磨,还意味着我将无限期地等下去。也正是在这种等待与无可奈何中,送货人来了,他一摇一晃地从街对面过来。他是这样解释的,他早就来了,六点钟的时候,他就来了,但他没进来,他一直躲在街对面的那家理发店里,观察这边的动静。其实这边也没什么动静,还不是因为好多崽儿都栽了,风声太紧了,他说这也怨不着我啊。我说是啊,这怨得着谁呢。要是那天,我杀人了,我的意思是要是那天,我无路可走了,我就独自一人去云南,没准儿我还要独自一人去缅甸。因为缅甸,有满山遍野的罂粟。有罂粟的地方就是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可我去不了那样的地方,我只能在这里。

她说这里,还是满好的。可以一边吸毒,一边卖白粉。她说卖白粉,能挣不少的钱吧?我说,怎么说呢,任何东西都需要运作,运作好了,这钱就是你的,运作得不好,这钱,就难说了。也许今天是你的,明天就变成了别个的,还没等你反应过来,这钱又莫名其妙地变成了警察的。真是想不通啊,可想不通又有什么法呢?没钱你还是得做,就跟俗话说的一样,当都当了妓女,还能不接客么?当然不接也可以,至于为什么可以,我就没继续往下说了,我怕说不清楚。不是逻辑上表述不清楚,是口齿含混,舌头在喉咙打转转,一会儿左转,一会儿向右转,向里转,向外转,转去转来,转得我都听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么。

只是眩晕。落水一般地下沉。犹如抱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在空中,永远都没有着落。也不是绝对的永远都没有着落,是相对,比较感性的那种没有着落。我都不知道什么是相对与绝对,只是醒来的时候,我喜欢用文字,在一张纸上,把刚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记下。再等清醒一点的时候,又把刚刚记下的这些文字,一行一行地分开,让它从形式上看,像一首诗,从内容上看,还是像一首诗。或者换一种说法,就海洛因的某些特性而言,它更类似于诗,而麻黄素及氯胺酮类药物,则是对语言的背叛。但现在看来,海洛因依旧是对语言的背叛。除了眩晕与下沉,我什么都说不上来,可说不上来我还是得说啊。要是那天,我突然不说了,那肯定是生活,已经变得没鸡巴意思。要想生活变得还有点鸡巴意思,你就写诗吧,或者写小说吧。总之你写了,就会满足。

事实上,我还是不满足。差不多每天,我都觉得自己是空的,我指的是肚子,已经有三天,没吃什么东西了。搞完注射,我又接着搞吸食,搞完吸食,我又接着搞注射。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我还是不满足。完都完了,她仰起头来,对着天花板感叹。我说,我完了吗?不,我还没完。完了我就不可能搞了,搞了就证明我还没完。难道不是吗?我又说。她说是的。说完之后,她就开始脱衣服,一件一件地脱,热天本来就没穿几件衣服,三下五除二的,很快她就脱完了。她说来吧,我想和你做爱。我说,真的吗?她说,恩。然后,我就不知道怎么说了。已经有半年没有正儿八经地做过爱了,你叫我怎么说呢?说我阳痿了?说我已经不行了?说我的性器官正在一天一天地萎缩?不,我可不愿看见自己的鸡巴正在一天一天地萎缩,我希望它大起来,就像麻将牌中的九筒,越摸越大,大得让所有见过我鸡巴的人都发出无比惊叹。可我从来就没听见过这样的惊叹。我听得最多的是,你怎么就硬不起来?我说是啊,怎么就硬不起来,你以为我不想吗,如果你以为我真的不想了,那你肯定就错了,我何止是想啊,我非常非常地想。可想归想,硬不起来还是归硬不起来。就算硬起来了,又有什么用呢?

有些遗憾。也许在当时,我并不觉得这种遗憾又有多么的遗憾。我只是不停地,似乎永远都在不停地把这些白色的粉末,一点一点地摊开,又一点一点地撮起。这些白色的粉末,并不是单纯的白色,是白里透黄,略带一些褐色。是纯正的海洛因。现在的市场上很难买到这么纯正的海洛因。我估计现在的市场上,以每克中海洛因的含量来计算,最多有百分之二十,其余百分之八十,都是咖啡因、安锭、头痛粉之内的混合物。我真该好好地感叹一下那个美好的年代。眩晕是直接的。汗水,则是一点一点地从你肌肤中溢出。

现在的流行语录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不就是一个爽吗?海洛因不爽,海洛因是爽的反义词,是呕吐。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呕吐,我说的呕吐不是饭吃多的胃部反刍,是胃部痉挛。我说,你吐过吗?她说没有。她说一个月以来,她每天都看见她男朋友吸,但她从没吸过。一个从没吸过的人又怎么可能吐呢?以此类推,一个从没吐过的人,她完全有可能吸过。这种吸过但从没吐过的人通常都被称着吃花粉,在我们那个圈子中,这种人通常都是不受欢迎的。但她是女的。一个无可救药的粉哥带着一个吃花粉的粉妹,你说他图个什么呢?还不是图了日她。由于自身原因,虽然我暂时还日不了她,但并不等于我就永远都日不了她。我是一个十分注重形式的人。我觉得日不日她并不重要,当然也不是完全的不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怎么日。 

接下来,我就准备要日她了,但我并没有脱了衣服立马就日,我想慢慢慢慢地日,想日之前,为自己的日批之事,营造一个良好的空间。这空间不是一般人所能营造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就不是一般的人。我的意思是,这空间应该由我营造,因为这空间,只能是我的。如果这空间变成了别个的,这故事的编造者,就不该是我了。这故事的编造者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人是谁呢?我不知道,我没理由去知道一个我还不知道的人。换句话说,我没理由去认识一个与我无关的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和她认识就够了,和她日一盘真是太好了,当然还不是完全的好了。我说过,我是一个十分注重形式的人,我喜欢日之前,先点上一支万宝路,撮约0.01克海洛因,小心翼翼地,摊在一张锡纸上。将烟筒含在嘴里,对准锡箔纸上的那一丁点白粉,用打火机的微火,烘烤。轻轻一吸,海洛因化着烟雾,浸入我的神经。


昏沉昏沉的,塞满了棉花和水。我指的是脑壳,塞满了好多的棉花,棉花中,又有好多的水。水和棉花是比喻。在一定的特定环境下,水是水,棉花是棉花。棉花不成其为棉花——棉花——会是什么呢?我想了想,棉花只能是棉花。

棉花是名词,所以说,棉花是没有目的的。

抽烟、喝水。咬一口香蕉,咬一口梨子,被包含在一系列的吸食之中,不可或缺。为什么,又不可或缺呢?她把这句,分成了两句,一前一后,显得很懒散。

在床上,我们都显得很懒散。我们的日子主要来自于床上;其次,来自于厕所。我的意思是我们欲仙欲死的日子,始于床上,结束于厕所。排便是十分困难的。现在的市场上,不是有排毒养颜胶囊吗?那时没有。那时我们都一窝蜂地(当然,也有可能不是一窝蜂,而是三三两两,或者一个人)涌到药店,靠近里边的那个柜台上,抓点黄连、熟地、 玄参、麻仁、 枳壳,等等。把它合在一起,在清水中浸泡。煮沸。

十分钟后,药已经凉了。但上面还有一层蒙蒙,蒙蒙是四川话,蒙蒙读平声。意思是说上面,还有一层漂浮物。轻轻一吹,上面的蒙蒙,不,应该叫漂浮物,就自然而然的,漂到了边上。但我还是喜欢说蒙蒙,我觉得蒙蒙比漂浮物形象,更贴近生活,也更加好听。当然好听的不仅仅是蒙蒙,还有鸭儿,一些此起彼伏的声音,夹杂着另一些声音。她在问我,你的鸭儿,是不是硬了?我说硬了,但还不是最硬的时候,二硬二硬的时候,比二耙二耙的时候,稍微要好点。



关键词(Tag): 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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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二娃
    2005-11-26 13:07:35

    看见了认为这个东东应该是某个长东东中的一段.这启发了我.应该加长,不动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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